罗翔教授说“根本原因是对人不够尊重”,深以为然,但是仅仅靠尊重能解决食品安全吗?
从地沟油事件、奶源三聚氰胺事件、学校食品安全事件、鸭头事件、合成肉事件、淀粉肠事件到煤油车运食用油事件,很多出事的公司并非是无证经营的小地摊,甚至很多是巨无霸式的大企业,但食品安全事件依然层出不穷,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是因为没有法律规定吗?显然不是
这次煤油车事件实际触犯了大量的法律规定,并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比如:
1、《食品安全法》:根据该法律,食品的贮存、运输和装卸所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违反这些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业务限制等。
2、《产品质量法》:如果食用油在生产、运输过程中被污染,影响了产品质量,可能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30354-2013):尽管这是一个推荐性国家标准,但它提供了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的专用车辆指导,企业在制定内部标准时通常不应低于此标准。
4、《刑法》:如果因为运输过程中的污染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可能还包括其他与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具体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判断。如果确实发生了食品污染并造成了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起诉。静待相关部门调查结果。
是因为部分人享受特供产品因此没有动力管理食品安全?
公务员的食物真的是特供吗?
关于公务员是否享有特供食物的问题,实际上政府早已经取消了特供制度。198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取消了对领导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要求固定供应点的所有食品一律按市价、按市民定量供应,并接受物价、工商部门的监督。此外,2013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是,社会上仍存在一些不法商家滥用”特供”、”专供”标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其实多数是商家的营销宣传招数。对此,有关部门也在加大监管力度,开展清理整顿行动。同时,公众也应提高辨别能力,理性看待,不要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
总的来说,公务员作为普通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食品,享有与普通市民同等的权利,不存在特权。特供现象不符合市场规则,也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应予以坚决反对和制止。
我相信,最起码,不是全部的公务人员都有特供,就算真的有极少数蛀虫可能违规享受了特供,那他们的家属呢?他们的亲戚呢?他们的后代呢,能保证世世代代都能特供?反正我是不相信的。
是因为道德缺失造成的?
这一点是肯定的,但道德这个东西似乎很不稳定,又没有强制力,仅仅靠道德显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说某个岛国把垃圾车弄的比我们的食品车还干净的原因是他们比较有道德的话,一定会被人打吧?
都是外资敌对势力搞的鬼?
这一言论不好评价,容易挨骂,但的确一直很有市场,但是,这些出事的企业中部分外资占比并不一定比内资高,就算是全外资的企业,大部分也是全球化企业,在国外他们为什么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情呢?如果是看菜下饭了,那这个菜是指什么呢,为什么那么菜?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呢?这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重点是监管漏洞:监管不严或监管空白可能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违法使用非食品级车辆运输食用油。监管部门可能因为人手不足、技术限制或法律漏洞而无法及时发现并制止此类行为,在某些情况下,食用油的生产厂家和接收方没有严格执行检查和监管措施,导致不合规的运输行为得以发生。
2、法律惩罚力度不够:如果法律对违法使用非食品级车辆运输食用油的惩罚力度不够,可能会导致一些运输商心存侥幸,认为即使被查到,所受的惩罚也远低于违规运输所节省的成本。
3、行业规范不健全:尽管有推荐性的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规定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但该规范并非强制性,对企业的约束力有限。
4、企业成本考虑:在一些情况下,运输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选择使用非食品级的车辆来运输食用油。煤油车可能因为价格便宜或者闲置而被用来进行此类运输,从而节省了租赁或购买专用食品运输车辆的费用。一些运输公司和司机为了节省清洗罐车的成本和时间,选择不洗罐而直接进行混装。
5、知识缺乏:一些小规模的运输企业和个体户可能缺乏对食品安全法规的了解,他们可能并不知道使用非食品级车辆运输食用油是违法的,或者认为只要清洗干净就可以使用。,这主要与罐车运输行业的一些乱象有关。一些普货油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混用情况,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
6、市场需求:在某些情况下,市场对食用油的需求突然增加,导致正规的食品级运输车辆供不应求。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一些运输商可能会铤而走险,使用非食品级车辆进行运输。
怎么办?
虽然我说了不算,但作为公民,还是提点建议:
1、监管:监管制度要更加科学,有时我们发现,现在的管理部门过多,效率过低,甚至会因为职能不清,相互重叠等原因,出现部门之间来回踢皮球。那么多打假博主之所以能火,有时也正是因为网民好像感觉到,职能部门的作用似乎还不如这些职业维权者有效率。因此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运输车辆的检查,确保所有运输食用油的车辆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此类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采取行动,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同时,相关企业和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和合规运输。加大惩罚力度,对于违法使用非食品级车辆运输食用油的行为,应依法给予严厉的惩罚,提高违规成本。
2、企业层面:要提高法律意识,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运输企业和个体户对食品安全法规的认识,让他们明白使用非食品级车辆运输食用油的危害和法律后果。从商业上也要确保在需求高峰期有足够的食品级运输车辆可用,减少因供不应求而导致的违规行为。
3、人民和媒体监督:公众与媒体的力量非常重要,每次事件,几乎都是公众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开始的,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推动力,因此,要对媒体与公众的监督给予更大的包容与权利,在制度上要多保障人民与媒体更多的话语权,这样才有望促进行业内的透明化和规范化,确保食品安全。
总之,使用煤油车拉食用油的现象虽然不常见,但其背后的原因复杂多样。只有通过多方努力,才能有效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可喜的是,针对这一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已经开始采取行动,例如中储粮集团在报道后开展专项排查,并表示将终止与违规运输单位和车辆的合作,同时加强内部监管和整改。此外,市场监管总局也开展了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的专项行动,以维护网络市场环境和遏制社会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