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民政部印发通知,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意见。这次意见稿的内容,相对于现《婚姻登记条例》有许多变化,其中大家讨论最多可能影响最大的两个变化,是关于结婚登记的证件和材料的简化和办理机关的变化。
简化结婚登记的证件和材料
按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示的证件有两种,分别是身份证和户口簿;而材料需要提供的是“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而新修订意见稿第八条把需提供的证件中的户口簿去掉了,只需要身份证即可。
登记机关选择更方便
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只能选择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新修订意见稿第七条把删除了这一规定,只规定了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意味着办理婚姻登记可能会全国统一办理,不再区分户籍。
新婚姻登记条例意见稿中对结婚登记不再要户口本和无需到一方户籍地办理的修订可能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根据,草案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一变化无疑简化了结婚手续,使办理过程更加便捷。
2、倡导婚姻自由,取消地域限制:均提到,草案取消了对婚姻登记的地域管辖规定,这意味着无论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如何,都可以在任何地方办理结婚登记,进一步体现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3、回应社会意见,推动公共服务随人走:这次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取消户口簿要求,主要是从人口流动客观规律出发,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即随着人口流动而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不是固定在某个地点。
综上所述,新婚姻登记条例中结婚登记不再要户口本的影响包括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倡导婚姻自由、取消地域限制,回应社会意见、推动公共服务随人走。这些变化旨在适应时代变迁,提升婚姻登记的便利性和公平性。过去户口本常成为情侣步入婚姻殿堂的一道坎,父母不同意子女结婚可能以不给户口簿来阻止,因此这一变化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总体来说法规的简化更多的体现了进步的一面,更保障了婚姻自由和体现了政府服务职能和意识的提高。但对于高价彩礼地区、对于传统婚俗习惯可能影响比较大,婚姻从两个家庭的事慢慢转变成为两个人自已的事可能会成为趋势,但冲动结婚的增加也可能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不过这还是得从家庭教育抓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