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道律师事务所线上学院 l 第三期
2020.03.20
课程一开始,夏律师先对“套路贷”进行了定义分析。她强调,“套路贷”与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有着本质的区别。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套路贷”的实质,就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只有洞悉“套路贷”中的套路,才能更好地进行防范。
一般而言,“套路贷”的手段主要表现为:利用虚假的小额贷款公司主体,通过虚假或夸大广告的方式诱骗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其次,“套路贷”通过制作虚假的银行流水,造成高额借款的假象,让出借人承担与实际不相符的还款本金。借款合同签订后,贷款行为人会制造各种机会迫使对方违约,由此产生高额的违约金和利息,待借款人产生高额利息时,就会通过转介其他小贷公司,通过“平账”的方法垒高借款金额。如果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了,贷款人就会采取软硬兼施的手段追讨债务,以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最后夏律师还根据上述注意事项提出借据规范模板供大家参考,线上学员均表示本次课程,同时贴近生活所需,收获干货满满,对民间借贷有了更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