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法律实务研讨会《律师执业风险与防范》圆满结束
2017.08.10
律师执业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作为执业律师该怎样运用专业知识进行自我防范?2017年8月9日下午黄文川律师在广东骏道律师事务所会议室进行经验分享和探讨。
在会中,黄文川律师列举了民事案件风险、刑事案件风险、律师执业防范措施三大实例分享,骏道所主任律师伍远亮、执行主任律师郭晓竹、执行总裁叶彪、高华律师、谭中华律师等纷纷通过实践中的范例和防范经验,与参会人员共同探讨面对执业律师面对生存压力和代理风险的。
其中涉及较多风险的是民事案件诱惑,包括但不限于继承、房产、见证等业务,而面对刑事执业诱惑,黄文川律师总结出来自四大方面原因:1、律师自身违法、违纪或者执业不规范招致的风险;2、当事人及其家属制造的风险;3、有着直接利益冲突、对抗明显的对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制造的风险;4、来自于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侦查人员和检查人员的风险。同时,黄律师建议律师代理刑事案件中要做到四不要:不要带任何物品给犯罪嫌疑人,不要在当事人家属提供的证据上签字,不要直接与被害人、证人接触,不要将会见笔录、阅卷材料复印或者拍照给犯罪嫌疑人家属(充其量给家属看一眼)。
最后黄文川律师总结抵制执业风险的三大措施:明确自身的执业理念、强化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莫贪小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