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道线上学院 l 第十六期
2020.07.13

迈入社会的人群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企业家,另一类是劳动者。因此,不管是企业家、劳动者,自身尤为关注劳资纠纷,然而,在劳资关系中,工伤问题不容忽视。鉴于工伤问题可能涉及到每一位劳动者,2020年7月10日下午,广东骏道律师事务所杨雯茵律师、李俊佳律师以案例为导向,共同为大家分享了《不得不说的工伤》这一主题的相关法律知识。本次分享的内容主要分三大块,一是工伤的内涵及可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二是工伤申请的程序;三是工伤鉴定内容、发生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

首先,关于工伤的内涵及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李俊佳律师、杨雯茵律师说到,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未明确工伤的定义,但是可以从该条例予归纳。工伤是指职业伤害、工作伤害、工业伤害,劳动者从事工作活动中或者与工作活动相关的活动遭受的意外伤害,以及不良因素造成的职业病伤害。两位律师还讲到,劳动者发生的事故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其核心判断标准是,劳动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履行工作造成损害或患职业病;劳动者是否因受到指派,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

其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的程序。两位律师讲到,企业作为劳动者的雇主,有责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天内向注册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企业未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本人或者近亲属有权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企业注册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企业或者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描述事故发生的时点、地点、经过等基本情况。

最后,关于工伤鉴定内容、发生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两位律师分享到,工伤鉴定内容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劳动功能障碍,共分十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另一类是生活自理障碍,共分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因发生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予以保障,在劳动者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等待遇。

企业作为劳动者的雇主,应经常对容易发生工伤可能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培训;此外,劳动者在工作中也应全面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这样做有利于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从而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