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项目:广东省气象局《2020年气象法规标准与安全监管培训》
课程内容:民法典背景下依法行政要求的新变化
地点:丝绸酒店5楼502会议室
时间:2020年12月3日
授课人:伍远亮
介绍:广东骏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省局法律顾问
2020年12月3日,伍远亮律师受邀参加广东省气象局《2020年气象法规标准与安全监管培训》授课活动。
伍律师与来自省内各地市县气象部门法规工作人员计130余人围绕民法典背景下依法行政要求的新变化进行了交流。
围绕民法典与依法行政,授课内容分5部分展开。一是民法典是否是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二是民法典在什么情况与条件下才应当成为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三是民法典实施后对依法行政要求的新变化;四是案例讲解;最后进行小结。
首先伍律师指出了民法典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分析了我国气象法治建设的概况,提出《民法典》属于“民商法”这一法律部门,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法律依据,但它不排斥同时作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接着,伍律师从6个方面分析了《民法典》成为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的情况和条件。
随后针对民法典实施后对依法行政要求有什么新变化,伍律师从国务院、广东省、广州市三个级别分别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伍律师强调这些新变化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并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执法机关在依据行政法律法规执法的同时,也要考虑《民法典》相关规定,尊重及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民事权益,使执法过程中更加体现行政为民,为民服务。
然后,伍律师引用案例——某检测公司不服某气象局行政处罚进而行政诉讼,与学员探讨了气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会遇到的一些情况。案例与学员的日常工作息息相关,且在互动环节,学员主动交流自己对案件的理解与看法。现场还有精美礼品赠送。
伍律师最后进行了总结,指出依法行政的依据既包括行政法,也包括民法典;依法行政需要对法律的正确理解与准确的适用。
课后,学员与伍律师进一步讨论气象部门的具体执法情况,大家一致表示受益匪浅,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素养及能力。

图:主讲人 伍 远 亮 主任

图:交流会现场

图:交流会现场

图:交流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