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道人才培养 | 律学谈第127期——修订后的《公司法》有哪些亮点?
2024.04.12

2024年4月12日下午,我所迎来了老朋友——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教授,东亚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曾任山西高院研究室副主任、民四庭副庭长、行政庭庭长等职的任生林教授来我所开展以“修订后的《公司法》有哪些亮点”为主题的培训会,受到我所和参会的其他所同仁的高度好评。

任教授指出,此次《公司法》修订是继2005年第一次修订后的又一次修订,增加公司登记和国有出资公司两章,删除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228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112个条文,修改率85%,算得上是一次全面修订。在《公司法》修订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为便利公司投融资、优化治理机制提供更加丰富的制度选择,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说宪法代表一个国家的良心,民法典代表的是人文关怀,那么,公司法代表的则是企业家精神!

任教授向我们总结出《公司法》修订过程中的四项原则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的作用,两只手的作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二是保护现行公司法基本框架、基本制度稳定,维护法律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降低制度转换成本;三是坚持立足国情和借鉴国际经验相结合,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改革成果上升到法律规范,注意吸收借鉴一些国家的有益经验;四是处理好公司法与民法典、外商投资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正在修改中的企业破产法的衔接,合理吸收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成果。

介绍新《公司法》的八大亮点是任教授此次培训会的主要内容。任教授指出,此次《公司法》修改有八大亮点:一是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二是优化公司治理;三是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四是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五是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六是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七是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八、畅通诉讼渠道。介绍完八大亮点后,任教授结合其在高院长期的审判工作经验,和参会者分享新《公司法》修订给律师朋友们带来的新的公司诉讼和顾问思路,引起律师同仁们热烈的讨论和好评。

新《公司法》的修订和律师工作关系密切,任教授对《公司法》深入浅出地讲解及时帮助律师们了解和学习新知识,领悟新思路,掌握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