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 | 对党员和党组织的纪律处分种类分别有哪些?
2024.07.23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所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东骏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安排指导下,推出“党纪学习教育”专栏,营造全员参与、人人学纪的浓厚氛围。
对党员和党组织的纪律处分种类分别有哪些?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